
梁平区政府公开信箱
发布单位: | 梁平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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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 梁平信箱[2020]558 |
来信时间: | 2020-12-09 16:40:14 |
来信摘要: |
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的转换我妈妈今年48岁,今年入职了一家公司,公司按国家规定缴纳了职工社保,但是我妈妈已经缴满了15年的居民社保,从今年开始缴纳到我妈妈退休也就两年的职工社保,未缴纳满15年的要求,她去办理退休的时候是按照职工社保领取退休金,还是居民社保领取退休金,如果需要补缴职工社保退休金是一次性缴纳还是延迟年限缴纳,如果延迟13年,也就是缴纳到我妈妈63岁的时候缴满,这个13年间我妈妈是不是同时可以领取居民社保的退休金?请麻烦回答一下,谢谢。 |
办理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您好!就您反映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转换一事,区长公开信箱交办区人力社保局核处。现回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14〕1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04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您母亲现年48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入职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您母亲达到女工人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时,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延长缴费至15年后,将原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也可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您母亲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疑问,请与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进一步沟通。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3-81780568。 |
回复时间: | 2020-12-17 14:5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