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局通报2007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件 |
|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4月28日 |
近日,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十大商标侵权案例。
1. 乱用奥运标志案。2007年3月到2008年2月,重庆格林维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忠县巴王路川祖庙大桥以东的绿化带发布“北京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BEIJING2008、奥林匹克五环图案”等图形文字的户外灯箱广告30幅。处罚:未经授权乱用奥运标志,罚款1万元。
2. 假冒给水管道案。2006年5月,重庆维利克建材营销公司将标有“江特”字样的给水管道570米,销售给建筑公司。2007年8月17日,经商标持有人鉴定,认定该批管道为假冒该公司产品。处罚:罚款5万元。
3. “福特”商标侵权案。2006年上半年至2007年4月,个体户谭小容购进4万多元的“福特”汽车配件,并擅自印制2210个“福特”汽车商标标志进行销售。经鉴定,全部属于侵权商品。处罚:罚款3万元。
4. 销售假冒五粮液案。2007年5月,个体户易之波购进一批五粮液在其经营门市内销售。经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五粮液公司产品。处罚:罚款3万元。
5. 销售假冒格力空调案。2007年4~5月,个体户孙应文购进标有“格力”商标标志的空调21台,在自己的经营部销售。经鉴定,孙应文销售的“格力”空调均属假冒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产品。处罚:罚款4万元。
6. 销售假冒宝姿服装案。2007年7月25日,个体户吴聪在渝中区朝天门市场14区4055号摊位,销售假冒“PORTS”牌连衣裙、T恤衫、短裤1000件。处罚:罚款2.5万元。
7. “福申”商标侵权案。涪陵张友平将“FSAAA福申细木工板”字样喷在自己生产的木工板上对外销售。经查,“福申”是邳州市福申木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处罚:罚款1.8万元。
8. 擅自销售贴牌农机案。重庆穗秾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6年与重庆华伟联龙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为其贴牌生产“联龙”牌农用微耕机。2007年穗秾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贴牌生产的20台“联龙”牌农用微耕机销往四川。处罚:罚款15万元。
9. “登喜禄”傍名牌案。2007年5月,金毅在江北金源时代商场等地销售“dochillcn”(登喜禄)皮具,与邓希尔有限公司的“dunhill”(登喜路)商标近似,造成和知名商品相混淆。处罚:罚款6万元。
10. 销售假冒飞利浦取暖器案。2007年,渝中区工商分局查获夏惠明销售的344台philips(飞利浦)牌取暖器,经“philips”(飞利浦)商标权利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荷兰)鉴定,系假冒商品。处罚: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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