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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反馈

发布时间:2020-11-05 17:00
发布时间:2020-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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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见义勇为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权益保障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健全完善全市见义勇为法规、政策、制度,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生态”。我市2000年5月施行的《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维护正义、弘扬正气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条例》中部分规定已相对滞后。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我市将《条例》的修订列入了2020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市委政法委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修订草案文本,市司法局在审查过程中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了市委有关工作机关、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基层自治组织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并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共收到各方面反馈意见建议160条,并逐条研究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建议。现《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11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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