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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4单位13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获全国表彰
2006年01月18日

    我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战线涌现先进。16日,我市南岸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1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马千真等1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获得先进单位的是市妇联、涪陵区妇联、南川市妇联、巫山县妇联、重庆广电集团、南岸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江津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打拐办、市女子监狱、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荣昌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市信访办和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另有张晓华、马千真等13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据介绍,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纳入今年工作计划,《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也进入立法程序。在今年的“三八维权宣传周”上,各成员单位将加大宣传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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