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 中国·重庆:  经济社会  社会发展  文化建设 
封杀不良广告(2004-06-04)
2004年06月04日

昨日,市记协召开“为了下一代——净化版面、声屏活动”启动工作座谈会,我市19家新闻媒体将签订《关于禁止刊播不良广告自律公约》,虚假、淫秽、迷信等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广告将被媒体封杀。
    这些自律条约包括:不刊播含有淫秽、迷信、荒诞用语、图案的声讯广告;不刊播内容虚假的婚介、职介、房介、留学等中介广告;不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不刊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广告;不刊播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广告等。市记协将对违反公约的单位和广告进行认定并视其情节的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处罚。

(重庆商报)
    置 顶 打 印】 【关闭窗口
    
 
重庆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3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