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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滨江路禁止车辆斜停
2007年01月09日         重庆商报

正确停放

违规停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昨日在回复一市民建议时明确,南、北滨江路道路两侧可以停放车辆,但有一定规矩。
    去年底,有市民写信给市政府,建议加强城区滨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避免停车挤占马路空间。
    市长王鸿举对此建议做了批示,要求市公安局处理。昨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此进行了回复:车辆进入南、北滨江路,禁止垂直路沿停放或斜停,只能顺向单排停放车辆,即顺着公路的方向停放车辆,当然这样两辆车之间要留下足够的空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表示,在港湾式停车港内停车时,可以斜停。
    同时,市公安局还明确规定,禁止教练车在滨江路上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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