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国·重庆:  便民服务  出行服务 
派出所民警可处罚交通违法
2007年04月27日         重庆晚报
    市公安局昨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从本月26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

  市公安局就此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光磊担任。警方证实,由市公安局局长挂帅领导交通安全整顿,在全市尚属首次。

  此次整顿打破警种界限,委托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工作。镇乡派出所可查处乡村道路上的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200元以下罚款处罚;可处理发生在乡村道路上财产损失低于3000元的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还将依法临时授权给主城区派出所,对背街小巷和社区道路的交通安全进行管理;临时授权给驻企业和高校公安,加强对企业、高校内部交通秩序的管理。届时,派出所民警将与交警一样,具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权。

  从即日起,全市还将新增100个检查站,监控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交警一律取消休假,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公安分局每天至少抽调三分之一的机关民警上路开展巡逻,协助交警整顿交通秩序。

  此间,警方将加强对客运车站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禁带病、超员客运车辆上路,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置 顶 打 印】 【关闭窗口

互联网 重庆市政府网站群
 
重庆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3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