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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民工逐步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
2005年04月19日
    昨天,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教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8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取消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收费。

  酝酿一证管理

  通知要求,在我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职业工种限制一律取消,不得干涉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的权力;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手续,逐步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

  同时取消了重庆市外来人员就业证、重庆市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塑封就业健康证由16元/证降为10元/证。

  对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

  规范中介服务

  通知指出,严禁民间中介机构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追究领导责任

  市政府要求,对违规者要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有关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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