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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提高标准 非公有制企业成扩面重点
2005年06月02日
    昨日从市就业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按4类地区标准发放,调整为3类标准发放,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发放标准:一类地区标准由原来的210元/月,提高到235元/月;二类地区由原来的192元/月,提高到210元/月;三类地区由原来的173元/月,提高到190元/月。非公有制企业将成今年的扩面重点。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参保职工为193.45万,比上年同期下降近3万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参保人数仅占11.36%。市就业局有关官员称,今年我市失业保险的重点工作是向非公有制企业扩面,并新增5万参保者、培训失业人员3.5万人。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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