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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医药费标准提高
2005年06月21日

    离休干部医药费缴费标准提高。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今年离休干部医药费市级单独统筹缴费标准调整到22000元/人。据了解,我市目前享受医药费市级单独统筹的离休干部有4000人,上年度其缴费标准为人均1.3万元。此次调整是根据去年离休干部人均使用医药费核定的。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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