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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每三月重新认定一次
2006年01月18日

    昨日,市民政局公布最新数据:2005年1至12月,我市累计发放低保金7.5亿余元,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5万余人。2006年,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核实制度,严把低保入户“门槛”,低保对象三个月重新认定一次。去年75万人次“吃”低保

  据介绍,2005年,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5万余人次,其中新纳入低保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有26.25万人,占全市低保对象总数的35%%左右。去年12月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劳动年龄段的低保对象,全市有40万人左右。

  据了解,低保发放将实行季度动态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每隔三个月,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必须经过重新认定、审核,再行发放城市低保补助。申报前需提供费用清单申报低保的家庭,除了提交与家庭收入相关的一些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前月的水电气费及电话费等一些每月支出费用材料,供社区居委会低保评议小组考查。居委会评议小组工作人员将进行实地调查、单位邻里走访、跟踪反馈、召集辖区群众旁证,再经集体讨论,然后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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