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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中国·重庆专题栏目2009年安税行动工作动态
重庆市全面启用地税新版发票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11年10月27日 22时36分 市地税局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从2011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地税旧版发票,全面启用新版发票。单位和个人在2011年10月1日后继续开具、受让过期作废发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新版统一发票的发票名称为“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新版发票提供“直观判别”和“系统查询”两种真伪鉴别方式,以系统查询为准。直观判别查看发票是否有“重庆地税 税徽”区域防伪标识和温控紫色荧光线,此线在42℃以上会消失,低于42℃会恢复为原色;系统查询可通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手机短信、12366服务热线得到真伪鉴别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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