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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5月09日 09时17分   重庆晨报
    上月,200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出台,新的平均工资较2006年度有明显上涨。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将与新出台的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各个档次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都将随着年度平均工资的上调而上浮。

  市劳动局称,个人参保人员每月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每种缴费方式的缴费比例均为20%,而月缴费基数=年度平均工资23098元/12个月×选择标准。选择标准可在80%、90%和100%中自由选择。

  按此计算,从2008年1月1日起,个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及对应月缴纳金额具体如下:(单位:元)

选择标准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     1540.00       20%         308.00

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90%     1733.00       20%         346.60

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    1925.00       20%         385.00

  市劳动局表示,从2008年1月起,参保人员月缴费金额将上调,由此产生的2008年1月至4月的缴费差额,将由代收机构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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