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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商业保险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7年10月22日 09时16分   重庆商报
    经过10余年实践,重庆市通过实施“政府调控、保险经办、市场运作”的储蓄式养老保险模式,解决了全市近13万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保监会有关专家认为,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商业保险应进一步发挥其社会管理功能,成为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重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是商业保险参与社保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重庆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因建设征地而农转非的人员数量猛增,农民失去土地后得到一次性征地补偿金,却因不能有效使用形成“补偿-花光-再补偿”的恶循环,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严重影响了基层社会稳定。同时,由于被征地农民没有进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城市低保政策的严格限制和繁杂手续,也使得被征地农民很少能享受低保。
  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市调整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多种方式进行养老安置:民政部门发放、银行办理、向保险公司投保养老保险等,并相继于1994年和1999年两次调整发放模式,最终明确“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由土地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保险公司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并向保险公司交纳管理费;同时,政府向办理养老保险的农民提供利差补贴;最后,保险公司按月向农民支付“保险生活补助费”,直至参保人死亡。
  这种“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模式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养老需求。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模式后,农民每月能拿到约200元钱,基本能满足生活之需,农民满意。二是切实解决了农民养老金安全性问题,政府通过合同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了权利义务,避免政府部门在经办过程中擅自挪用养老金的问题。三是保险公司有密集的机构网络、优质的服务和专业化的管理制度,能够高效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大大减轻政府管理成本。四是扩大了保险业务在农村市场的覆盖面,发挥了社会“润滑剂”和“减震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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