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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12月11日起执行三轮车限行

发布时间:2019-11-26 14:45
发布时间:2019-11-2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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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渝中区获悉,该区将于12月11日起执行三轮车限行。

  渝中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整治城市乱象,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2019年12月11日起,渝中区行政区域内道路,每日7时至24时,限制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通行,其中: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

  (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志,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三)限行车辆在限行时段可经以下道路绕行过境:

  1.嘉华大桥、嘉华隧道往九龙坡区南北大道行驶;

  2.南北大道、嘉华隧道、嘉华大桥往江北区行驶;

  3.黄花园大桥、石黄隧道、长江大桥复线桥往南岸区行驶;

  4.长江大桥、石黄隧道、黄花园大桥往江北区行驶。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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