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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控制你自己!重庆这些区域持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1-01-07 20:22
发布时间:2021-01-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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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马上又要迎来2021年春节,不少市民想放鞭炮的小心思蠢蠢欲动,你要控制你自己!你还记得重庆哪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吗?你还了解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后果吗?让我们一起回忆一下。

电子烟花禁燃吗 

2021年1月4日,重庆市召开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特别强调,严禁“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此类产品流入禁限放区。

哪些区域禁放  

重庆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部分的区域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外的哪些地点禁放 

除了禁放区域以外,以下这些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九)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自《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已实现了“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目标,全市禁限放区域内实现零火灾、零伤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多。

让我们一起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共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创造文明、和谐、健康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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