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推动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方向靠拢。2月10日,市经信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的意见。按照《细则》,我市将聚焦“选种、育苗、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等6个关键环节,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耦合互动,源源不断培育生成优质中小企业。
《细则》提出,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具备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的中小企业,主要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个层次组成。参与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的企业,须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细则》表示,结合我市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只要符合我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方向和33条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已上市或上市申请已获受理;属重庆老字号或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称号,或技术创新、品牌、质量、专利等奖项;近3年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或在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均可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参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入选企业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得到相应扶持。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