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将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推进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等全产业链系统创新,更好地惠及群众。
《措施》提出强化研发创新支撑、加快产品上市进程、提升产业合规水平、优化适应产业发展的监管体系、支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等5个方面的21条措施,以促进重庆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研发创新支撑方面,将围绕创新药、智慧医疗装备等领域打造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重大平台;引导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科技企业等补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赛道、申报国家级药品医疗器械科研项目、牵头重大(重点)科技专项;制定创新培源项目清单,对在创新赛道中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临床应用价值的在研项目,靠前对接、精准支持。
《措施》还特别提到,在促进中药传承创新转化方面,加强“渝十味”等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研究,推动将其纳入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鼓励研发机构和企业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创新改良,实现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支持古代经典名方、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究及成果转化等。
在加快产品上市进程方面,支持在两江新区、大渡口区、巴南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等重点产业聚集地建设创新服务中心(站),开展创新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此外,优化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办理程序,拓宽医疗器械销售证明出具范围,平均审核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