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肉制品里没驴肉 超范围销售冷食类食品 重庆曝光22起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6-05-08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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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销售东北大拉皮、猪耳朵拌黄瓜等冷食类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肥牛汁”及“艾米饭调味汁”,猪肉冒充驴肉卖……5月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22起网络餐饮违法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前4月已累计查处涉及虚假资质、超范围经营、转单加工、原料过期伪劣、卫生脏乱差等违法案件404起。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推动外卖行业“明厨亮灶”,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如发现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举报。

第一类 伪造和未审查入网资质

1. 两江新区潘彤餐饮餐馆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11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美团店铺公示地址与实际不符,当事人网购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线上经营。经查,当事人以1550元通过网络非法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将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将平台涉嫌未履行入网审查义务线索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2. 巴南区香香里蛋糕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12月,接举报核查发现,该店为在京东秒送平台增设店铺,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线经营“皇冠星选生日蛋糕——巴南万达广场店”。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移送犯罪线索,并通报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

3. 彭水县麦香村蛋糕二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2025年12月,执法检查发现该蛋糕店在京东秒送平台开设的“糕小心生日蛋糕动物奶油冰淇淋(彭水店)”网店,公示的许可证编号、签发人等均为虚假内容。彭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移送犯罪线索,并通报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

4. 北碚区强兴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网经营案:2026年3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上传虚假资质入驻美团平台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北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的处罚,移送犯罪线索,并通报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

5. 巴南区本校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卖平台未进行资格审查案:2025年12月,外卖配送员举报某外卖平台餐饮店资质存疑。经查,餐饮店经营者向雪在本校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设的“本校优选”平台上传了已注销且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而该平台未进行有效审查。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平台作出责令整改、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餐饮店作出责令整改、罚款1000元的处罚。

6. 巴南区食者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案:2026年3月,数据比对发现入驻重庆万途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的食者道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已注销且过期。经查,当事人入驻时证照有效,但后续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处罚,对平台巡查不到位行为另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平台经营者须建立入网商家资质全周期核验机制,确保证照真实有效;外卖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通过“套证”“假证”上线经营,一经查实,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同时,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变更或延续后,应及时更新展示。

第二类 超范围经营冷食

7. 璧山区永龙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2月,监测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却在美团平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冷食类食品(如东北大拉皮、猪耳朵拌黄瓜)。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

8. 大足区钟婷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6年2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却在美团平台销售红油耳朵等冷食类食品,自2025年8月起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500元的处罚。

9. 原渝北区大嘴吃餐饮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案:2025年12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在美团平台销售凉面,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外卖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如需增加类别,务必先申请变更许可;消费者如在点单时发现商家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可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第三类 转单他人加工制作

10. 大足区老三周餐饮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2026年3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已作仓库使用,并未开展经营活动,但美团平台店铺正常接单,接单后转由其亲戚门店代为加工。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11. 万州区刘开明餐饮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2026年4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在淘宝闪购平台开设的“劉府厨馆·川式拌粉嗦嗦米粉”店铺,存在将网络订单委托给另一经营者加工制作的行为。万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外卖经营者的外卖订单应当由本店在核准的经营场所内完成加工,委托他人加工属于违规行为;消费者如发现送餐商家与下单商家不符等异常情况,请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压缩非法经营主体生存空间。

第四类 原料过期伪劣和食品霉变

12. 云阳县微微权餐饮店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案:2025年11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通过美团平台和实体店经营,其饮料制售机连接的“美年达”橙味饮料浓浆、后厨“肥牛汁”“艾米饭调味汁”均已超过保质期。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13. 云阳县冠金烘焙坊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案:2025年11月,执法检查发现冠金烘焙坊通过美团平台和实体店经营,后厨制作桌面上摆放的已开封“糕点装饰用糖果”和原辅料“柠檬味色香粉”均已超过保质期。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14. 南岸区正宗河间火烧疙瘩汤餐饮店经营伪劣食品案:2025年11月,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分局共同摸排中,对该餐饮店在售的“三个河间驴肉火烧”“爆款纯驴肉”抽样送检,结果显示“驴成分未检出,猪成分检出”。涉案食品合计销售10018份、销售额28万余元。因涉嫌犯罪,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

15. 原渝北区渝顺果品店经营霉变食品案:2025年12月,接到举报称该店在美团平台销售发霉变质的葡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在售葡萄有肉眼可见的白色霉菌。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外卖经营者务必定期清查库存,开封原料应标注开封日期,临期原料提前处置,杜绝“隐形过期”,对生鲜水果、易腐食材要严格做好检查,每日留意感官状态;要确保食材信息真实,不得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第五类 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

16. 万盛经开区甄小碗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2026年1月,接举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从业人员杨某琼、甄某等2人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17. 原渝北区聚邦创餐饮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2026年1月,接举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从业人员周某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18. 原渝北区麻扎屯干锅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2026年3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从业人员李某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19. 永川区赵六姐小吃店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案:2026年3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从业人员华某树、刘某维、王某荣、凌某浩等4人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制度,员工应当先获证、再上岗。

第六类 过程控制不合规

20. 原渝北区小碗麻辣烫餐饮店卫生不合规案:2025年12月,接到投诉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操作区不洁净、餐具使用后随意放置于地面等问题。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21. 原渝北区李专砂锅米线店卫生不合规案:2025年12月,接到投诉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帽子、地面可见明显油污等后厨卫生不合规状况。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22. 云阳县味口好烤鸭店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设备案:2026年2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和使用灭蝇灯。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整改、警告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后厨环境卫生不达标、安全设备缺失、操作流程不规范,是食品安全重要隐患。经营者应加强硬件配置,保持加工区域清洁,规范人员加工制作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