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发布公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重庆市文旅委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调整工作。
本次保护单位调整工作经保护单位自查填报、区县文化旅游委审核、市文化旅游委审核评审等程序,拟对川剧、川江号子等12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进行调整。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文旅委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非实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