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所有管辖区域全面禁止吸食香烟、电子烟 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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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办理了一起在轨道交通公共区域违法吸烟案件。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就此提醒市民:轨道交通所有管辖区域全面禁止吸食香烟、电子烟,不存在“高架站台、出入口通道可以吸烟”的说法。市民发现吸烟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28”等热线举报。

近日,在轨道小什字站9号出入口,一名男子在直梯外丢弃烟头,含烟进入直梯后吐出烟雾,被乘客现场举报。接报后,轨道公安联合交通执法人员迅速抵达现场,依法告知涉事男子配合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严格规范开展现场取证、法律宣讲、调查询问等流程。面对当事人,执法人员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告知《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清晰阐明轨道交通范围内全面禁烟要求。当事人充分认识自身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违法后果,自愿接受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轨道交通车站、车厢、换乘通道、高架站台等区域空间相对封闭,人员高度密集,属于重点消防安全区域。违规吸烟不仅产生二手烟侵害广大乘客身体健康,烟雾极易触发烟感报警系统,造成列车临时停运;未熄灭烟头还存在引燃杂物、诱发火灾等重大风险,严重威胁轨道运营安全与万千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常态化巡查管控措施,加大对站台、出入口、换乘通道、卫生间等吸烟高发区域的巡查频次,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劝阻、早处置;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首次轻微违法乘客优先开展普法劝导;对拒不配合、多次违规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强化联动协同,联合轨道运营单位、轨道公安开展联合整治,借助车站广播、宣传栏、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禁烟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乘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