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使用。
8月31日,记者采访了法规起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中小学人士,了解条例落地情况。
立法规范学生校园用网行为
未成年人过度使用智能终端,可能影响思维能力以及学业成绩。重庆地方立法为学校管理提供了法治依据,旨在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针对校园手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使用,主要包括带有应用程序、可处理应用数据的手机、平板电脑、电话手表等。
早在2021年,教育部就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提出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
在充分考虑教育部规定以及重庆实际的基础上,重庆将是否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入校的权限,赋权给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执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
学校将结合实际细化校内手机管理要求
事实上,早在条例正式施行之前,我市多所中小学已着手规范学生电子产品的使用管理。
“去年9月起,学校便实施学生手机全面禁入校园制度。”重庆市南华中学校德育处副主任罗玉勤介绍,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将各类电子产品带入校园。确有特殊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携带。
为保障家校沟通顺畅,学校在校门口、宿舍等区域安装了免费有线电话,同时向家长公开各班班主任联系方式。罗玉勤称,实际效果表明,不带手机入校园,使部分学生更加专注。
小学阶段更多涉及多功能电话手表的管理。重庆某小学相关负责人说,部分放学后需要独自回家的学生,有与家长保持联系、保障安全的实际需求。因此,学校没有“一禁了之”,而是上课期间统一放入班级收纳筐管理,放学时再取回。
“条例的出台,为学校开展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制度支撑,使学校管理更有底气。”重庆市广益中学校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渝南介绍,新学期,学校将一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电子产品使用观念;另一方面完善公共电话设置、畅通家校联系渠道,保障学生必要的通信需求。
“手机管理不能只靠‘堵’,更要做好科学引导。”李渝南称。
将择机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条例还明确了更多方面的条文。
团市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聚焦“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构建起全链条治理体系,为山城未成年人织就一张严密的法治“防护网”。
8月下旬,16家市级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根据安排开展条例专题辅导培训,组织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宣讲,开展线上专题知识问答。同时将条例纳入开学法治教育课等课程内容,列入法治副校长必讲法治课程。
据悉,条例实施满一年后,相关部门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实施情况报告,满三年后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自查或立法后评估。市人大常委会将择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