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19-06-17 00:00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报送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函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19〕1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函报贵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30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向市政府办公厅反馈了评价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切实提高站位,认真组织整改

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抓好本次评价意见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专题研究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以及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整改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聚焦主要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一)针对教育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的问题。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1.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要论述,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制定营造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2.着力完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教育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教育决策程序。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8年以来,市委教育工委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18次。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重要职能,通过组织约谈、抽查检查等方式,加强常态化、近距离监管。

4.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违规吃喝、公车私用、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师德师风、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治理。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处置问题线索550件,处理405人次,立案42件、结案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

5.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以来,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3次,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高校开展专题学习1100余次。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019年1—4月,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15场次,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针对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等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

1.财政性教育投入持续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工作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2018年,市级和区县财政投入教育经费828.46亿元、占GDP比例达到4.07%,投入总量较2017年增加68.95亿元、增长9.08%。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教育资金106.56亿元,较2018年增加10.33亿元,增量为历年最高。

2.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开展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经费投入。2018年,市级和区县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26.92亿元,较2017年增长27.49%;市级和区县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2878元,较2017年增长27.19%,其中,公办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7191元,较2017年增长28.57%;初步测算,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3.25%,较2017年增长0.47个百分点。2019年,中央和市级预算投入学前教育资金11.26亿元,市级增加扩大资源和安全设施设备建设资金预算1.5亿元;落实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补助,市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3.04亿元;加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力度,继续安排民办学前教育专项资金0.3亿元用于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3.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4号),初步统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15458元,较2017年增长1.5%。大力实施《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2018年起,拟用5—10年投入150亿元用于“双一流”建设、5年投入60亿元用于高等教育发展。市级财政对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按1∶1配套资金,2018年安排经费3.41亿元。2019—2021年,拟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重庆大学一流学科博士后队伍建设。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高等教育资金增加6.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在渝高校“双一流”建设和产教融合发展。

(三)针对个别区县教师缺编突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等精神,切实解决沙坪坝区、南岸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教师缺编问题。

1.合理调剂补充编制。指导沙坪坝区、南岸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编制结构,加大区内事业编制统筹力度。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两区核增义务教育和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747名,其中,沙坪坝区核增编制284名,南岸区核增编制463名。

2.盘活存量规范用编。指导沙坪坝区、南岸区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充分用好现有余编。2018年以来,为两区下达义务教育和公办幼儿园专项用编计划1850名,其中,沙坪坝区下达873名,南岸区下达977名,基本保障了两区义务教育和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3.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沙坪坝区、南岸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多渠道多形式补充教师和教辅人员队伍。2018年以来,两区共聘用义务教育和公办幼儿园各类教师和教辅人员1770人,其中,沙坪坝区聘用796人,南岸区聘用974人,进一步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目前,沙坪坝区、南岸区义务教育和公办幼儿园编制规模基本满足当地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四)针对大班额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等规定,着力消除大班额现象。

1.开展全面排查实施重点整治。对全市大班额数量与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实施整治。切实加强区县规划建设和学校招生管控,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控制增量。督促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管理,逐步消除存量。

2.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大班额整治。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教育资源短缺区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水平。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4号),将普通高中大班额整治作为保障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的重要工作予以专项推进。

3.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大班额整治。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定《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健全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规划用地建设保障机制,主城区以外区县参照执行,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严格核定招生计划,切实加强学籍管理,防止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较2017年减少122个、下降0.25%,超大班额减少593个、下降0.8%;16个区县大班额比例已控制在1.5%以内,33个区县超大班额比例已控制在0.5%以内。

(五)针对教育督导工作仍需加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等规定,稳步推进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解决专职督导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

1.推进机构设置规范化。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市教委设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并成立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和市教育督导研究所。各区县全部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在教育主管部门设立政府教育督导室,30个区县成立质量监测或评估中心。分教育片区建立316个督导责任区,3244所学校建立督导办公室。2019年2月2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座谈会,再次对合理设置教育督导机构等工作提出要求。

2.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充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队伍,全市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已配备人员247名,平均每个区县配备人员6名以上。市级聘任市政府督学156名、市基础教育督导评估专家313名、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人员209名。区县任命专职督学435名、聘任兼职督学1450名、配备事业编制质量监测或评估中心专职人员153名。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充实市、区县教育督导队伍工作力量。

3.扎实开展队伍业务培训。按照教育督导专业化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全市教育督导队伍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1—4月,组织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教育督导队伍300余人参加培训,并拟于今年下半年对质量监测和专项督导工作再次开展专题培训。

(六)关于加强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国教督办〔2014〕3号)要求,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政府提出的落实对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建议,切实加强相关工作。印发《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方案》和配套评价体系,制定2018年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对区县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目前,各区县已完成自查自评等工作,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牵头开展全面评价,并适时随机抽取相关区县进行实地核查。

三、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加大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继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完善教育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持续达标,为实现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增加学前教育有效供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解决大班额突出问题等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有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三)着力充实教师队伍力量。指导区县在总量控制、资格准入、依法聘用的前提下,聘用编外教师到差缺岗位工作,弥补教师队伍缺口。加强教师队伍编制动态管理,由“两年一调”调整为“一年一调”,优先保障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满足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编制周转制度,统筹解决区县教师队伍编制不均衡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

(四)稳步消除大班额问题。有力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消除工作,将其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以及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并适时按规定进行考核。指导各区县完善布局规划、加强学校建设、扩大资源总量、推动均衡发展、加强招生管理,有效平衡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切实消除产生大班额问题的源头。

(五)扎实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推进“管办评”分离,以保障教育优先、促进教育公平,服务立德树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内涵发展为重点,扎实开展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职能,切实保障督导机构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工作力量。扎实开展教育督导业务培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