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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贯彻落实2024年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5-08-19 11:29
发布时间:2025-08-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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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1月对重庆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5月反馈了督察意见,提出整改落实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折不扣抓实统计督察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袁家军书记、胡衡华市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分别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整改方案,部署推动体系化、清单化整改。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2024年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国家统计督察意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单位、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锁紧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全力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落地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跟踪督办。建立闭环整改机制,依托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进行精准管控,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限期销号,形成定期调度、常态督办、验收销号、跟踪问效的全周期整改闭环。

二、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统计支撑高质量发展效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督导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凝聚全市党员干部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若干措施,把推动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列入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督导各级各部门健全并落实防治统计造假相关责任制,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的同时,突出实干实绩实效导向,在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各类主体班次、重点班次中常态化开设政绩观教育专题课程,将统计造假问题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一体推进统计督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绩观偏差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统计法》,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归口管理,修订《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全市统计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裁量权实施规范等制度文件,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贯通协调,多方联动增强统计监督合力。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协调,加强统计造假追责问责的纪法衔接、统计执法与执纪工作的贯通协同,做到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成果共享。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情况纳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凝聚经济数据跨部门监管合力,突出数智赋能,强化数字重庆建设成果运用,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核验共享机制,加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与统计机构协调配合,高效、畅通共享部门行政记录。

(三)体系化推进问题整改,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修订我市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数据质量管理原则、分工、各环节管理要求,制定《重庆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等,将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能力,推进“政务·数智统计”应用建设,压实数据质量监管责任,分片区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加强对重点领域、新兴动能的监测调研,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统计监测,多角度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和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四)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组织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调查核实督察移交线索,及时立案、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统计部门加强贯通协调,形成职能清晰、有机衔接、责任闭环的追责问责工作合力。

三、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赋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重庆全面落实见效,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聚共识。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健全长效机制固成效。指导各区县完善本地区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和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健全全市防治统计造假制度体系,把统计督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质效。

(三)深化统计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健全完善新质生产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数字经济统计体制机制,试点开展服务零售和全口径消费测算。围绕重点领域加强统计监测和预警分析,细化颗粒度,提升有效性,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市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23—67191850

电子邮箱:cqtjjzfz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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