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医疗保障服务工作,该局印发了《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降低新冠病毒相关检测费用,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本次修订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两项价格。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为50元/次(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最高限价为25元/项(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盒)。
本次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项目政策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0年6月17日起施行,疫情结束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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