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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48项资质审批事项权限下放至区县

发布时间:2022-05-20 11:09
发布时间:2022-05-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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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重庆住建领域在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面有哪些进展?5月19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说明。

联合验收

66个项目现场即通过所有验收

自试点开展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针对建设项目串联验收时限长、流程多等问题,推进“一口受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取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措施,打造更为便捷、高效的联合验收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执行联合验收的项目达249个,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249份,其中66个项目在联合验收现场即通过所有验收项目。

在推进联合验收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委遵循 “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原则,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获得感。目前,全市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可通过市、区(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渝快办”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口申报、一口领取法律文书。上述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后,大多数项目由改革前的8项优化为4项,减少事项达50%,困扰建设单位的多头跑、跑多头等验收困惑得到较好解决。

权限下放

148项资质审批事项下放至区县

据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市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向区县下放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使得企业在“家门口”就可申请更高等级的资质。 

以施工企业资质审批为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前,建筑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均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批。企业申报上述资质,需到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交资质申请,还要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审批权限下放后,企业申报上述建筑企业资质,可直接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呈报材料,且办公场所证明、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资质审批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手段就可获取。

这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市住房城乡建委在满足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要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程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将工程勘察乙级及劳务资质、部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等总计148项资质审批事项,全部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还对现有的工程资质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指导区县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部分审批服务实行网上“即办”,企业当天即可取得资质许可批复,最快3天就能拿到资质证书。

截至目前,各区县承接并审批1500余家建筑施工企业2500项资质、10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27家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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