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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监督员” 举报交通违法赢安全

发布时间:2025-08-19 10:31
发布时间:2025-08-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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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警”微信公众号消息,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市民朋友们应该在哪里举报?怎么操作?重庆交警给大家做了一个整理。

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我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范围为重庆市内的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以下三种方式均可举报:

口头举报

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电话举报

拨打110报警电话;

短信举报

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

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请广大市民放心,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以下10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被采用后可获奖励:

可获得50元奖励:①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②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③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

可获得200元奖励: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⑤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⑥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⑦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

可获得500元奖励:⑧酒后驾驶机动车的,⑨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⑩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网上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便捷!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对“警快办”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系统进行了迭代升级,并已正式上线投入应用。新版举报系统以更加“便民”“规范”“易审”为原则,进一步扩大了举报区域,放宽了举报时限,完善了举报类型,并新增了多种应用功能。广大市民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举报发现的17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网上举报违法种类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上门等方式向违法发生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依法调查处理。

登录方式

新版违法举报系统群众端登录方式不变,仍通过“警快办——办事——交管专区——交通违法——违法举报”登录,也可以通过“重庆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警快办”;

举报区域

全市所有道路;

举报时限

交通违法发生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举报类型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违法占用专用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规拨打接听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17类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5.驶入禁行区域的。

6.客运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8.客车凌晨2时至5时在高速公路通行的。

9.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实施加塞、抢行、转弯、直行、掉头、变道、超车的。

10.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11.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的。

12.越(压)黄色或白色实线行驶的。

13.越(压)导流线行驶的。

14.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

15.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

16.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7.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有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除了上述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网上举报两种举报方式外,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客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他不适用网上举报的违法行为时,均可通过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公安交管部门希望每一位市民成为交通安全的监督员,积极参与、警民联手,共建全市安全、文明、便捷的交通,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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