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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江津等5个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6-06-29 10:03
发布时间:2026-06-2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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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19时起,市水利局对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预测,6月28日20时至29日8时,我市中西部和东南部地区普遍有小到中雨,中西部偏南地区有大到暴雨(30—80毫米)。市水文总站预测,6月28日20时至29日20时,我市有12个区县部分中小河流有涨水风险,其中巴南区、江津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5个区涨水风险较高。同时,江津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武隆区、彭水县6个区县部分乡镇有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风险。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有关规定并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6月28日19时起,对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5个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醒相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水利局有关处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市水利局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行动,督促风险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对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等相关工作。

二是各区县要及时发布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提请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盯紧水旱灾害防御风险点以及施工营地、医院、养老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农家乐、景区、养殖场、沟口、桥涵隧洞等薄弱场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做好24小时值班和巡查值守、险情防早防小,及时处置和管控风险。

三是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乡镇(街道)适时启动并调整应急响应范围和等级,尤其是存在中小河流洪水及小流域山洪可能造成房屋倒塌等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风险的,应提级扩面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针对性落实响应措施,做好应急防范等工作。

四是各区县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滚动开展雨水情预警预报,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强化信息报送,并按照最不利情况,前置抢险队伍、物资设备、专家力量,全力防御极端洪水灾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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