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类信息
(一)职能职责信息
介绍内容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市市政委职能职责。
(二)主要领导信息
介绍内容包括:领导姓名、简历、分管工作等。
(三)内设机构信息
市市政委内设机构共17个:办公室(挂保卫处牌子)、政策法规处、计划处、财务审计处、科技处、道桥管理处、市环卫管理处、水务处(挂燃气热力处牌子)、照明灯饰管理处、广告设置管理处、监察执法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宣传教育处、组织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处。
每个内设机构介绍的内容均包括:职能分工、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
(四)直属单位信息
每个直属单位介绍的内容包括:单位职能、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值班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工作时间)等。
二、政府公文类信息
(一)国家关于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章。
(三)重庆市人大会或其常委会和重庆市政府频布实施的有关市政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市市政委及其直属单位制发的所有非涉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并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的政策解读。
三、规划计划类信息
(一)市市政委及其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公用(自来水、燃气、供热)、环卫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市市政委及其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年度工作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等。
四、行政许可及审批类信息
(一)市政行政许可项目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许可项目:(1)户外广告设置许可;(2)建筑垃圾运输许可;(3)拆除、关闭、使用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2.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政许可项目:(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2)城市排水设施接、改沟许可;(3)公共停车场服务许可;(4)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建审查许可;(5)城市道路设施移交审验许可;(6)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架设线(缆)审查许可。
3.城市供水节水管理行政许可项目:(1)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查许可;(2)自建设施供水企业和其他供水企业定点向社会供水或变更供水范围审批许可;(3)城市二次供水审批许可;(4)改装、移动、拆除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审批许可;(5)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企业审查许可。
(二)每项行政许可项目价绍的内容均应包括:审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相关程序、应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办理时限。
(三)每项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均须及时在市市政委门网站发布公示。
五、便民服务类信息
(一)面向个人的办事服务类信息。
(二)面向企业的办事服务类信息。
六、互动交流信息
(一)对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问题进行办理回复的内容。
(二)市政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有条件的应进行在线文字直播)。
(三)市政部门举行的听证会(有条件的可开展网上民意征集)。
(四)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出台前对公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征集(包括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总结分析后形成的调研报告)。
七、统计分析类信息
(一)市市政委及直属单位和区县市政管理部门编纂出版的年鉴和蓝皮书等书刊资料。
(二)市市政委及直属单位和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统计分析类信息。
八、行政执法类信息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信息。
(二)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监督信息,包括行政复议、社会监督等。
九、其他政府信息
(一)涉及市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类信息。
(二)涉及市政部门的财政资金预决算、收支信息、审计情况。
(三)市政部门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四)市政重大建设项目、民心工程项目的批准和工程进度情况。
(五)涉及市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市政部门及下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任前公示等情况。
(七)市政部门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事项。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