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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分配规定(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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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第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分案调整理由及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在办公办案平台公示……”;《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第6条规定:“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根据审判领域类别和繁简分流安排,随机确定案件承办法官。系列性、群体性或者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审判组织办理……”。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及最高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建立透明、公正、科学、合理的案件分配机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分配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分案规定》),围绕随机分案、调整分案、暂停分案、申请分案等流程运行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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