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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办理施工许可
发布机构: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标  题: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规资发〔2019〕65号 发布日期: 2019-12-23
主题分类: 办理施工许可
发布机构: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标  题: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规资发〔2019〕65号
发布日期: 2019-12-23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

优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渝规资发〔2019〕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局、两江新区、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5 号),经研究,现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作进一步优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不在特定区域内、不涉及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或仓储项目。

二、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参与到产业项目招商环节,为投资企业做好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流程解读工作,对已有设计思路或概念设计方案的项目提前介入规划服务工作。

三、建设单位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工业或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后,即可在网上申领项目赋码,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发展改革部门推送的项目赋码信息生成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取消民防协办环节,不需要提供三位仿真电子模型。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符合要求的,在第4个工作日完成规划放线服务工作,第5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

五、简化规划核实环节,将基础竣工纳入工程竣工内容一并核实。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市不纳入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管理   的项目类型

      2.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申请材料清单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重庆市不纳入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


对于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工业、仓储项目,若涉及以下情形的,不纳入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管理流程:

1. 建设用地涉及风貌管控、轨道交通、公路保护、文物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港口岸线、机场净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河道行洪安全、无线电台(站)工作环境和微波路由保护、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地震观测环境保护、长输管线保护、水生生物保护、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等特定区域的项目。

2. 项目使用功能和生产工艺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金属冶炼,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防雷等防护装置有特殊要求、消防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附件2:

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申请材料清单


1.报建申请表

2.报建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文本(附具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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