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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再减半新政成效渐显 重庆4.67万户企业已享受
 发布时间:2021-05-26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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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巴南区税务局走访企业宣传讲解税收优惠政策。 通讯员 葛诚 摄  

5月25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重庆市共有4.74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再减半新政的企业有4.67万户,占比98.5%,新增减税1.02亿元。

作为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小微企业对稳市场就业、畅经济循环、促创新驱动都具有重要意义。自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十多次出台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今年1月1号起到2022年12月31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此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相当于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只执行2.5%的所得税率,只有法定税率的1/10。”重庆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胡睿表示,新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大助力。

巴南区的重庆图源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就在第一季度收到了新政“红包”。“去年一季度,企业经营利润为98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4.9万元,而今年一季度在利润相等情况下却少缴近2.5万元的税款,和按法定税率25%缴纳所得税相比,足足减免了22万余元。” 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文艳表示,新政加大了减负力度,让公司有更多资金投入仪表产品技术研发,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重庆市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尚可文表示:“‘再减半’政策是一针有效激活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心剂’。企业再减负,利润更多,才能稳住并增加就业,加快创新发展。”

重庆市税务局提醒,新政红利通过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即可享受,相关资料企业留存,不需提交或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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