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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5月28日 16时45分   人行重庆营管部
中小企业建档流程
 
领取中小企业信息录入模版
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领取《中小企业信息录入模版》并拷贝其电子版,
或在互联网“重庆热线”www.online.cq.cn新闻频道自行下载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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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及填报
按要求填写模版并备齐相应资料送达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有条件的请同时提供电子版(以U盘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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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请及审核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人员受理并当场审核客户填报的内容及所附资料;对提供有电子版的,还应指导客户查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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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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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采集及建档
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录入中小企业提供的信息,完成建档。
 
 
证券公司申请终止外汇业务
 
一、项目名称:证券公司申请终止外汇业务
二、设立依据:
(一)《关于下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93]汇业函字第83号);
(二)《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97]汇管函字第260号。
三、申请条件:
经批准终止外汇业务的证券公司,应自收到所在地分局转发文件后一个月内向总局缴销《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并停止经营一切外汇业务。
四、申请材料:
(一)终止外汇业务的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终止原因、终止后债权债务处理措施等;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三)自有资金账户对账单、销户凭证;
(四)转托管协议。
五、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并提出申请;
(二)外汇局受理申请;
(三)外汇局审查申请材料;
(四)外汇局办理业务或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六、收费依据与标准:不收费。
七、承诺的办理时间: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八、审批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所在地外汇局对辖区内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逐级上报总局审批。

重庆营业管理部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在重庆的派出机构,于1998年12月9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辖万州、涪陵、黔江、永川4个中心支行,巴南、长寿、江津、合川4个片区支行,其中4个中心支行下辖15个县支行。自成立以来,营业管理部在人总行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负责在重庆市辖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规定;
二、在辖区依法贯彻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五、负责辖区人民币发行,管理人民币流通;
六、经理辖区国库业务;
七、依法执行支付结算规则,维护辖区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执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汇总辖区金融统计数据,分析、研究、预测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九、组织协调辖区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辖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
十、管理辖区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一、在辖区依法执行人民币汇率政策,实施外汇管理;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名称 重庆营业管理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务公开联系电话 023-6767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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