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渝府发〔2008〕3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给重庆市话剧团《桃花满天红》 剧组和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集体记功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在纪念中国话剧诞辰100周年暨第五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中,由重庆市话剧团排演的五幕话剧《桃花满天红》荣获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二等奖。这是继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市话剧团获文化部调演二等奖后再次获得殊荣。 《桃花满天红》剧目的成功,是市话剧团、市艺术创作中心全体职工开拓创新、奋发努力的结果,为中国话剧百年诞辰、重庆直辖十年献上了一份厚礼。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成绩,经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给市话剧团《桃花满天红》剧组集体记二等功一次,市艺术创作中心集体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全市艺术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创作出更多更好、富有时代精神和重庆特色的优秀艺术精品,为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文化中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八年四月二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