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三峡移民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开展三峡工程对重庆的综合影响对策研究,起草地方性移民法规草案。
(三)负责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审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三峡工程建设重庆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和环保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负责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
(五)负责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指导、检查、监督区县移民工作。
(八)负责移民资金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移民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外事等。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移民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信息工作以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公文处理和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起草地方性移民法规和政策;负责协调和参与重点移民课题的调研;负责移民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规划处 负责分县移民安置规划的修编和实施管理工作;处理规划中的遗留问题;负责移民单项规划及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重大单项移民工程设计;负责审核三峡移民工程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和环保年度计划;配合有关专业部门做好与移民项目有关的地质、环保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年度移民投资计划;负责移民资金的拨付及管理、移民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和移民资金价差管理;负责库区移民系统行政管理经费的分配与管理;负责移民物资计划的分配和管理;负责库区移民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移民资金财务的专项检查。
(五)万州移民工作办事处(与市委移民工委万州工作部合署办公) 负责对原万州移民开发区的移民规划及其管理、年度规划的编制及其执行情况、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农村移民安置、城市集镇迁建、企业迁建、专业设施复建和对口支援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负责处理市移民局交办的来信来访,对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市委移民工委、市移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农村移民安置处 负责制定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规划实施方案;负责提出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建议;负责农村移民安置和集镇搬迁年度计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移民开发和集镇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农村移民和集镇安置政策的调研工作。
(七)外迁移民工作办公室 负责库区农村移民出县市内外迁、出县到其他省市外迁及分散自主外迁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八)城镇迁建处 负责城市(县城)迁建规划和专业项目复建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城市(县城)移民迁建和专业设施复建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县城)迁建和专业项目复建单项工程建管程序的审批工作。
(九)企业迁建处 负责企业迁建项目年度计划的提出和计划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迁建有关政策的调研工作;负责企业迁建的实施、销号和清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迁建企业项目审查和实施管理工作,以及企业结构调整和破产关闭工作。
(十)经济合作处(挂重庆市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重庆库区对口支援工作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对口支援及经济合作有关单位来渝考察、洽谈的接待和联系工作;承办三峡库区自用物资进口税返还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一)信访处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负责对重庆库区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业务指导;负责移民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库区对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现场处置,协助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十二)审计处 负责对移民局机关及区县移民管理部门、移民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移民资金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移民经费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有关财经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移民资产管理,单位负责人离任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责任和移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预决算、承包合同及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承担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审机构指 定或委托,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外事及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受市委移民工委委托,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考察库区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干部;指导移民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市移民纪工委与市监察局派驻市移民局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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