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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5〕2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 新增设翠云街道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鸳鸯街道行政区域设立翠云街道的请示》(渝北府文〔2005〕81号)收悉。为有利于加快北部新区经开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渝北区鸳鸯街道行政区域,新增设翠云街道。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鸳鸯街道管辖原黄茅坪、岚峰、黄桥、花沟、葫芦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6、7、8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1、2、3、4、5、12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1、3、8、9组部分土地和丹鹤、白鹭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29.88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龙帆路。 新增设的翠云街道管辖原花朝、字藏、桐岩、龙游、石棺5个村委会;原庙沟村2、3、4、9组及1、5组部分土地;原长岭村8、10、11组及6、7、9组部分土地;原南山村2、4、5、6、7组及1、3、8、9组部分土地和南山、长福路2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幅员面积19.1平方公里。街道办事处驻长福西路。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调整 批复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市民政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