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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06〕8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万盛区景星乡设立黑山镇的批复 万盛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景星乡行政区划的请示》(万盛府文〔200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景星乡工业、旅游业迅速发展,其撤乡设镇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促进景星乡加快发展,市政府同意撤销景星乡,设立黑山镇。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批复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市民政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4年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