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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四要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4月29日 14:01   渝中区政府
    近日,渝中区召开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重新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是确定范围。全区除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外,所有事业单位都将对岗位进行重新设置,人员针对岗位竞聘上岗。
    二是把握政策。渝中区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布置了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具体事宜,强调了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渝中区要求各个事业单位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在年内完成。
    三是纪律要求。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握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慎推进”,认真履职、严肃纪律,确保平稳推进和社会稳定。未经政府人事部门统一聘用的人员、设置的岗位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区人事局及有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牵涉的政策性相当强,为此渝中区对各相关办事人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在培训中,专业人员对参加培训的各单位主办者,重点围绕“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的填写步骤、填写原则、按要求各种岗位设置的计算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要求各经办人员掌握表格基本内容和基本计算,从而为将开展的岗位设置的政策性、合理性、实用性打下良好基础。培训中还要求各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过程中,要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制度;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坚持因事设岗与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确保在全区统一的时间要求内,完成规定步骤的工作;确保岗位设置政策口径统一;确保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展开,社会保持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其它改革制度顺利接轨,全面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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