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璧山县出台森林防火戒严令 |
|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4月30日 09:31 璧山县政府 |
| 近日,璧山县为防范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台了森林防火戒严令。一是明确了森林防火戒严的时间和等级,明确规定戒严时间从2008年3月25日起至5月15日止,戒严等级为一级火险警戒。二是明确了森林防火戒严的范围,规定辖区内各街道、镇乡及国有林场的林区均属戒严范围。其中璧城街道、青杠街道、八塘镇、大路镇、七塘镇、大兴镇、东风林场为重点防火单位,其余乡镇为一般森林防火单位。三是明确了森林防火戒严的要求,明确要求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上坟烧纸、放鞭炮、吸烟、野炊、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规定对学生要加强教育,对痴呆、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要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对不听劝阻,违反戒严令的,将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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