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中区五措并举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
|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5月04日 17:19 渝中区 |
一是建立国有投资项目协调配合的监管体系。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的招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招投标市场、施工现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将招投标活动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中标后的跟踪检查到审计阶段的后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多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共同打击和制约围标串标行为。同时,将对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纳入我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和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和我市相关规定,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财政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从招标范围、招标程序、行政监督与投诉处理、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开标、评标、中标方法和专家库与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规范。 三是规范招投标市场。1、规范审批招标方式,实行差别化监管,对1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在重庆市有形建筑市场内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发包施工业务。需变更招标方式的,由区政府直接审批或政府常务会审批。2、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加强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引导、指导和监督,强化对评标定标办法的制定、专家评标过程的监管。3、全面推行资格后审方式,通过设置最高限价预防围标串标,哄抬工程造价。4、全力推行低价中标风险担保(即低价中标差额担保),实行履约担保和差额担保,明确担保金额及退还时间,以经济的手段来制约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5、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将建管手续的办理工作交由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形成了市、区合一的审批机制,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四是加强对招投标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推行设计与监理等服务性招标备案制。将服务性招标纳入监管范围,设计、监理费用在5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国有投资项目的设计、监理等招标全部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全面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根据检察院黑名单库作出廉洁准入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廉政责任书。严格评标专家的抽取,采取在综合评标专家库和各行业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五是加大对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投标单位串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移交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和不良信用的登记,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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