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3%;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控制在55次以内;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
第二,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100%的乡镇(街道)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50%的村(居)实现安全监管制度化。
第三,夯实企业安全保障基础。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提升本质安全保障安全水平。50%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
第四,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切实加强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治率达到80%以上。
第五,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提升依法行政的履职能力,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乡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确保重点时段、重点时期的安全稳定,严防重特大事故。
第六,增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基本框架,确保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