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北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
|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cq.gov.cn 2008年04月02日 09:53 江北区政府 |
江北区出台的三种廉租房保障模式,一是实物配租。即由政府以低廉的租金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普通住房。二是租金补贴。即由政府按照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计算租金补贴面积,并由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三是“拆迁+保障”。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双困户,按户均不足35平方米补足35平方米计算进行拆迁安置补偿,保障拆迁片区内双困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8—10平方米。 对在拆迁中补足35平方米后仍无法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经拆迁双困户同意,拆迁公司直接将补偿款交区廉租办代管后,实施廉租房保障(如果今后不享受廉租住房后,将退还补偿款),得到了群众对拆迁与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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