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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0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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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的建议》(第0613号)收悉。经与市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庆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体运营良好。近年来,市文化旅游委把旅游集散中心的打造作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进行完善,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重庆旅游集散体系逐步形成,已建成菜园坝、龙头寺、四公里、双凤桥、陈家坪、西站、永川、綦江等11个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和23个旅游集散分中心、13个集散点(位),其中主城有市级旅游集散中心6个、旅游集散分中心2个,开行市内及重庆周边贵州、四川等地旅游直通车线路产品500余条,覆盖全市90%的区县、100%的5A级景区和90%的4A级景区。各旅游集散中心拥有各种规格旅游车7000余辆可为游客提供旅游包车服务,年组织300万来渝游客及主城市民出游,其中组客量最大的南岸区四公里游客集散中心年组织游客达30万人到市内各区县旅游。大足、武隆等地实现旅游直通车天天发车,仙女山、天生三桥等景区实现一个游客也能接送。各旅游集散中心,通过与各区县资源要素整合,为游客提供联运售票、旅游资讯、门票代售、餐饮、住宿、购物、银行等“一站式”旅游要素服务,对于完善重庆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高游客在重庆旅游的安全性、品质感,提升重庆的城市形象,增强重庆旅游吸引力,实现“城景通”“景景通”快旅漫游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各区县政府、市内外游客、景区的好评。

(二)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功能。目前,各旅游集散中心均设有中心大厅、售票区、停车场、公共厕所等主要功能区。其中中心大厅设有咨询接待区、候车厅、旅游产品展示区、吸烟区、行政管理区、旅游购物区、休闲服务区、医务室、失物招领处、母婴室及特殊游客休息室等。中心大厅入口处设置安检区,配备X射线安全检查仪等安检设备和专职危险物品检察人员;配备舒适座椅;配置电子信息显示系统;提供局域网、WIFI全覆盖,设置游客自助查询信息设备,提供营运线路、景点介绍、发车时间等内容;提供换乘服务,并配专人负责维持秩序;咨询接待区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服务;中心大厅还设置旅游宣传册展示台、架,以印刷品、照片等形式为游客提供旅行、游览等方面信息;并设广播服务。售票区配备票务系统、公共信息系统和电话服务系统;通过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景点门票、套票服务。提供餐饮、购物、住宿预订等服务项目,代售铁路、客运、航空票务;设置补票、退票专用窗口,无障碍售票窗口;设置排队购票隔栏,并配有专人维持购票秩序。停车场配有车辆调度室、停车站台和发车线路引导牌;车辆进出口设置门禁,配专人负责车辆进出站管理,设置通行管理指示灯和限速标志;车辆按照景区线路分区。公共厕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修建旅游厕所;配置无障碍厕位、残疾人辅助设施等。标识系统,设置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区域分布示意图、设置与服务位置指引标志、无障碍标志、游客须知、注意事项等相应的中外文引导标志;使用同一的旅游集散中心标识,并应用于站台、交通工具、网站等。配置安全疏散指示图。交通工具配备车载电视、冷暖风设备、乘客意见卡、灭火器、导游专用设备等设施;车内明显位置标明禁止吸烟和禁止三危品标志。

(三)加强安全管理。为确保集散中心安全运营,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对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九座以上租赁车辆的监管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定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查“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等重点违法行为,并督促汽车客运站及旅游集散中心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资质、运营车辆资质、运营车辆车况、随车行包的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2020年以来至今,中心城区共查获包车客运案件208件,九座以上大客车非法营运案件11件,九座以上违规租赁客车案件360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分配布局。加快编制重庆市旅游集散体系发展规划,对全市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提出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全市旅游集散体系的总体架构为“三级管理”。重庆市旅游集散总站,为全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管理中枢和指挥中心。在重庆市旅游集散总站统一监管之下,全市旅游集散体系分为三个层级。一是主城区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在目前主城区已经布局5个市级旅游集散中心的基础上,根据交通枢纽和人流聚集情况,拟在沙坪坝区、巴南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组建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做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二是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在渝东北、渝东南和渝西的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布局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负责区域内各区县旅游集散中心(分中心)的管理协调。三是区县旅游集散中心(分中心)。非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各区县,原则上由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旅游集散中心设立分中心,负责所在区县的旅游集散。国家3A级以上或游客量较大的旅游景区设立旅游集散站点,负责承接各区域、区县旅游集散中心、分中心开行的旅游直通车或辖区旅游观光巴士的停靠和配套服务。

(二)制定行业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加快编制《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与服务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借鉴外地探索经验,建立全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硬件、软件服务标准体系。硬件标准主要包括站场区位、面积大小、功能设置、服务设施、车辆配备等。软件标准主要包括人员配备、标志标牌、信息咨询、服务规范、司导要求、旅程管理、环境条件、游客投诉等。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的要求,集中时间开展全市旅游集散中心服务提升行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游客的要求及时满足,确保重庆旅游集散中心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三)创新产品开发,强化品牌培育。旅游集散中心是企业化的旅游服务综合体,运用市场化手段,在服务中获取效益,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是旅游集散中心生存发展的根本。加快传统交通运输企业向交旅融合型企业转变,坚持以运兴游、交旅融合的发展思路,突出以散客服务为主、团队服务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包括游客运输、站场管理、旅游服务(吃住游购等为主)、景区折扣、景区宣传等在内的营收渠道,构建起旅游集散中心的商业模式。加强旅游主题线路、休闲、养生、研学、美食、住宿、购物、娱乐等综合服务的产品开发,拓展各类延伸服务功能,强化旅游集散中心“游客之家”的品牌效应。

(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构建“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门户网站,将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集成于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移动终端就能实现全部服务功能。构建“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微信公众号,集成各种旅游集散服务功能,与“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门户网站同步运行。整合现有交通、旅游数据信息平台资源,实现旅游集散中心信息数据与交通公众出行信息数据的互通与共享,产品和服务的互补、互换和互推,助力交旅深度融合发展。对旅游集散中心的服务功能和市场价值进行条分缕析的梳理提炼,用精练的语言、精美的画面、经典的案例进行呈现。持续开展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市内外各类媒体、自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类旅游社和旅游销售门店、各类旅游景区、各类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宣传,让游客对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的价值作用有完整而清晰的认知,让“重庆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品牌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建立专职队伍,搞好教育培训。按照交旅融合的企业特点,采取现有人员优选与对外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既熟悉交通又熟悉旅游业务的专职队伍,为全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对全市旅游集散中心从业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文化技术、管理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养、文化水平、业务技能、服务技巧,确保全市旅游集散中心服务水平的大提升。

(六)加强多方协调,增强发展活力。加强文旅、交通、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贸、卫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旅游集散协调机制,负责旅游集散的统筹协调。鼓励旅游集散中心建立“交旅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大旅游运力投放,及时提供旅游运营资质保障。鼓励班线客运剩余运力优先向旅游直通车转换。支持旅游直通车从车站到景区的运营;与部分城市景观、商圈、机场、交通枢纽、公交站场、高铁站等共享设施资源﹔支持交通与旅游之间的数据共享,共建旅游交通大数据平台。协调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景区等,提供必要的免费宣传场地,支持旅游集散中心利用户外墙面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加强旅游集散中心安全管理,强化旅游、交通执法,确保正常的旅游交通秩序。

此答复函已经刘旗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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