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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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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救助政策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第0037号)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经与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工作重点,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动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和《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渝信访办白头﹝2021﹞18号)文件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一是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与民政、医保等部门数据对比和共享,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截至3月底,全市共识别监测对象2196566362人,其中,脱贫监测户1010532328人,边缘户1186034034人,通过“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措施+低保、医疗等保障类措施”综合帮扶,已标注风险消除人数占比为98.01%

二是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将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纳入门诊特病范畴,实行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对胃肠间质瘤、慢性髓性白血病、非小细胞肺、耐多药肺结核重特大疾病住院实行单病种结算,通过放宽目录限制、控制医药费用方式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坚持治病、救助、防病多管齐下,坚持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发力,着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贫困人口基本参保率、大病救治率、家庭医生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率、重病兜底保障率均达100%。全面实施分级诊疗、“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7.56%,住院自付费用在10%以内,门诊自付费用在20%以内,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四是完善兜底保障政策。制定低保“分户”和“渐退”制度,建立稳定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8.72万人,发放低保金51.3 亿元;共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8.4万人,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9.5亿元;共实施临时救助17.34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59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是扩大“单人户”兜底保障范围。202011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明确稳步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员,以及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该项政策扩大了“单人户”兜底保障范围,进一步筑牢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

此答复函已经刘贵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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