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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0-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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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普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用水保障能力的建议》(第1035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三五”期间实施了40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2022年实施了10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大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力度。市级层面加强农村塘、库、堰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并在政策、税收、土地征用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小型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效益”。我们高度重视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每年水利发展资金中切块安排市级以上财政资金4亿元以上,补助区县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以及农村饮水设施、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等维修养护。由区县按照轻重缓急,根据“确有需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同时,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所有者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责任”、第二十五条“水利工程所有者应当承担管理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更新改造费用”,水利工程所有者应当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管护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督促业主强化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发挥效益。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支持建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若争取中央及市级资金支持石柱县实施2023—2025年万胜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8023万元,能够恢复灌区及改善灌溉面积达到12.16万亩”。根据区县申报、市级评审排序,我们于2022年完成了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报送重庆市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情况的报告》(渝水〔2022〕50号),向水利部报告了项目储备情况,石柱县万胜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经已列入项目名单,预计在2024年启动项目实施。

针对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支持新建中型灌区项目。若争取中央及市级资金支持石柱县2023—2025年新建东方红水库、崔家坪水库等2处中型灌区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1.05亿元,能解决悦崃镇、龙沙镇、桥头镇、三益乡、三河镇、大歇镇等乡镇农田灌溉及农村供水问题,新增灌溉面积6.5万亩”。我们高度重视新建中型灌区项目,2022年12月召开了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储备专题工作会议,指导区县开展新建中型灌区项目筛选及储备工作。经项目筛选,全市符合新建中型灌区基本条件并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灌区共有62处(含东方红水库、崔家坪水库等2处中型灌区项目),市水利局以《关于报送重庆市新建中型灌区储备项目的报告》(渝水办农水〔2022〕43号)文件,向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报送了我市新建中型灌区储备项目。目前水利部还未进行下一步安排部署,待国家有关文件出台后,我们将积极推进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江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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