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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9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0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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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94号提案的复函


钟代笛委员:

您提出的《提升市内高校专利质量和专利运营水平,助力科学城建设》(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94号提案)收悉。经与市知识产权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一、推进各级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

组织高校积极申报国家、教育部等部委和市科技局等市级部门的各级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开展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的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目前,重庆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共有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0个,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4个,重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1个,重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0个;重庆教育系统共有国家级众创空间6个,市级众创空间97个(含国家级)。

二、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体系

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重庆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向高等学校下放教授、副教授评审权,支持高校采取自主评审、联合评审或委托评审的方式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联合市科技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引导高校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鼓励试点单位自建技术转移公司、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与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联合市科技局《关于支持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的若干措施》,支持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相关大学和企业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开展多层次技术经理人培训,为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培养100人以上的技术转移服务人才。

三、完善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出台

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兼职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将横向课题、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纳入高校教师岗位考核、评奖推优、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在评定工程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企业工作1年以上或进行过产学研项目合作开发的人员。企业高校人才互派期间,其原职级、岗位和工资福利等待遇保留不变,工作量互相冲抵,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对产学研合作工作成效明显的高校,在招生指标、重点学科专业评定、重点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强化源头创新,提升科研成果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的“四个面向”,优化科研平台(团队),在基础前沿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具有源头创新特点、可引领国家、区域、行业发展的高水平基础及应用基础性研究成果,提高科研成果竞争力。

二是持续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等方面的制度。继续扩大高校科研管理自主权,深入实施《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庆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

三是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大创谷”等对于成果孵化转化的支撑作用;打造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重庆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新建、优化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服务、中介专门化结构,加快构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协同骨干网络。支持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培育高层次技术经理人队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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