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03 11:31
发布时间:2021-08-03 11:31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的复函


台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提速新职业人才培育,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建议》(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职教顶层设计,把握新发展格局下职业教育新使命

重庆市现有职业学校214所,在校生86万余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超过1100个,年培训量近230万人次。“十三五”时期,教育部、人社部均积极推进专业目录修订,新增与新职业对应的新专业(项目),以推动新职业人才培养。目前,教育部已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并发布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重庆职业教育则紧紧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聚焦重庆“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建设,实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改造传统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打造品牌专业,近3年新增云计算、工业机器人、现代服务业等582个专业点,撤销保险、文秘等96个专业点,全市职业院校专业对接支柱产业率达到86%以上。同时,重庆市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24所职业院校纳入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共分批立项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超过100个。下一步,全市职业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以“双高”“双优”建设为引领,以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遴选建设50所市级优质中职学校和130个优质专业,评选15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和60个左右专业群。持续深化“三教”改革,对接新职业发展编写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智慧功能式(培训)教材,遴选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同时,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持续整合“空、小、散、弱”职业学校,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健全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格局和灵活多样的育人模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二、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新职业人才培育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以及新职业不断涌现,为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分批向社会发布了新职业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持续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遴选了一大批行业领军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开展了81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截至2020年,我市先后开展了三批试点工作,共有92所院校的4万余名学生参加了证书试点,取得良好进展。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行业)可依托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等开发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人社部审定后,作为国家职业标准予以颁布。同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新职业培训评价项目纳入本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两目录一系统”,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与新职业培训,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深化复合型新职业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新职业人才培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协同育人机制,融合多元职教资源赋能职教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保障我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办学主体作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明确提出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支持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培训、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国性职教集团,分领域建设服务产业高端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和培养高地。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并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且符合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试点企业,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市教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校企合作成效明显的企业,校企合作企业中相关人员在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专兼职教师认定、聘任、待遇,晋升职务(职称)、评先选优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应政策优惠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一步,将着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5日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