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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665 主题分类 海关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2-10-31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庆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2〕115号 发布日期 2012-11-12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665
主题分类 : 海关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成文日期 : 2012-10-31
发布日期 : 2012-11-12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庆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 渝府发〔2012〕11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十二五”期间重庆电子口岸建设的若干意见

渝府发〔2012〕11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41号)要求,结合我市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扩大口岸开放,建设智能口岸的实际,现就我市“十二五”期间电子口岸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我市电子口岸建设现状。

2003年,重庆海关、市外经贸委、重庆港务物流集团、重庆货代协会出资组建重庆国际贸易电子数据交换中心(以下简称EDI中心)。2004年,市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关于重庆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提出以EDI中心开展电子口岸虚拟平台建设,逐步进行实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EDI中心共上线运行6个应用项目。但是,我市电子口岸统筹平台仍未形成,电子口岸功能作用十分薄弱。与全国35个地方电子口岸已经开发应用各类通关政务服务、物流商务协同处理、物流综合信息查询等600余个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相比,我市电子口岸建设明显滞后,亟待加强。

(二)统筹建设电子口岸意义重大。

1.建设电子口岸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措施。为加强监管,提高口岸现场工作效率,推进“大通关”,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口岸电子信息化建设。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36号),正式提出建设电子口岸。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确定把建设电子口岸作为重要措施之一。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层面电子口岸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要求地方政府每半年汇报一次建设进展情况。我市开展电子口岸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的重要措施。

2.建设电子口岸是内陆开放高地的重要技术支撑。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我市要建成“三中心两集群一高地”,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到2015年,我市年外贸进出口额将达到1000亿美元以上,进入大外贸、大物流阶段。国际航班年出入境人员将达到200万人次以上,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全面汇集。特别是笔记本电脑基地建设,现代高科技企业云集,电子产品全球配送,快进快出,口岸通关量大幅增长,我市将成为重要的开放口岸。开放高地需要技术支撑,电子口岸是重要的技术平台,是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实施“大通关”,促进大外贸、大物流的重要技术保障。

3.建设电子口岸是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迫切需要。国际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围绕市场、资源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倾向加剧,外贸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国内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上升,依靠劳动力等传统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难以为继。世界各国竞相建设“单一窗口”,简化通关手续,促进外贸进出口。因此,整合市内外各方资源、统筹建设电子口岸势在必行,这也是融入世界经济环境,与国际接轨的迫切需要,对加强口岸监管,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4.建设电子口岸是我市建设口岸高地的重要内容。现代口岸既要具备多种形态的实体口岸平台,又要拥有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口岸平台。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智能口岸”,形成“口岸高地”的目标,通过多年发展,我市已拥有10多个口岸区域,水、陆、空、铁、邮门类齐全,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功能较为完善。但是,与口岸高地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口岸信息系统建设投资主体分散,不能有效地互连互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口岸。统筹建设电子口岸,统一技术标准和信息数据接口,统一搭建信息大通道,是建设智能口岸,构建口岸高地的重要内容。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智能、环保、绿色口岸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应用项目为基础,以服务企业为宗旨,促进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信息共享。涉及电子口岸建设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要求,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实行共建、共管、共享。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合共建。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成员单位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将相关数据信息纳入电子口岸,建成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市政府口岸办牵头,统筹规划口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阶段、分步骤投资建设。

消化存量、开发增量。对各单位已经建设的信息系统中涉及“大通关”的业务项目先以技术链接方式接入,维持存量,逐步消化,最终实质性过渡到电子口岸平台。新增业务项目统一在电子口岸平台上开发应用。

公开公正、创新服务。通关、监管、交通、物流、外贸、金融系统,通过电子口岸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大通关”信息服务。创新开发适合内陆特点的监管查验、物流服务、金融结算应用项目。

三、建设目标与任务

(一)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重庆电子口岸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大通关”为主攻方向,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运用为支撑,通过3年时间,建成具有内陆特色的电子口岸统一平台,达到“便利服务、联网审批”的目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建成实体平台,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建好虚拟平台,形成上通国家电子口岸,内联市内各口岸,外联全国各口岸,虚实结合的电子口岸,提供通关核心业务信息化服务,开发个性化增值服务;按照“三个统一”的要求,规范数据交换标准,集口岸运行相关的通关、监管、交通、物流、外贸、金融于一体,实现一次录入、分别申报,联网核查、有效监管,动态查询、全程跟踪,基本实现网络化协同口岸监管模式,基本形成“大通关”一站式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与电子口岸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支撑系统。

(二)建设任务(5项任务、10个项目)。

1.建设实体平台(2013年5月前)。完成平台建设总体架构、业务模式、技术支撑和投资策略等规划论证;完成办公场地购置、基本装修、办公设备配置;完成电子口岸中心挂牌,进入实质性运作;完成硬件网络设备与基础软件购置及安装调试。

2.建设软件平台(2013年10月前)。完成电子口岸软件平台总体构建,统一电子数据交换格式,完成电子口岸平台与各相关单位现有信息平台的技术链接,为项目应用搭建好技术通道;初步实现口岸相关单位核心业务的互联互通,基本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3.整合原EDI中心(2012年12月前)。评估原有设备价值,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划转至电子口岸中心;将原EDI中心上运行的通关信息查询系统、船舶检验管理信息系统等6个应用项目移植至电子口岸平台,并做进一步深化完善。

4.整合保税港区信息系统(2013年3月前)。评估保税港区现有通关监管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和应用项目价值,由市政府口岸办与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协商,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整合至电子口岸中心。

5.整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2013年12月前)。鉴于试点项目属于电子口岸的范畴,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开展,由重庆海关、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办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待电子口岸实体平台搭建完成、条件成熟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电子口岸承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并承担完善和运行维护工作。

6.开发一批实用的应用项目(“十二五”期间完成)。

(1)特殊监管区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统一的通关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特殊监管区之间的互联互通,特殊监管区与水、陆、空口岸之间的互联互通。

(2)“渝新欧”铁路通关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班列、货物、集装箱全程跟踪监管系统,建立沿线国家通关物流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沿线国家及境内跨关区联网监管与信息共享。

(3)“沪渝川”大通关信息系统。依托“沪渝川”大通关协作机制,开发三省市通关监管、转关运输、仓储物流、水陆中转、水水中转等信息服务系统。

(4)报关报检系统。为进出口企业、代理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相关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功能,提高信息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减少企业重复录入,提高通关效率,保证报关、报检相关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5)内河水运口岸船舶和货物管理系统。开发内河水运口岸船舶和货物的报关、报检、监管、查询等信息管理系统,简化企业申报手续,便利口岸监管部门风险分析和分类检验,方便企业查询相关信息,提高船舶通行效率,促进运输便利化。

(6)舱单申报系统。为企业提供水运、空运、陆运等舱单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申报的功能,减少企业重复录入,降低数据差错率,提高数据一致性。

(7)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系统。为企业提供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数据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商务部门、海关申报的功能,实现商务部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数据与海关加工贸易备案及核销数据的共享和联网管理,简化审批、备案、通关流程,提高业务协同,有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8)多式联运信息系统。通过铁路、交通及相关运输单位的运单数据,以及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通关执法指令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优化运输工具和货物的调度,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实现多种运输工具联运无缝衔接,提高整体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9)出入境人员联网监管系统。为出入境人员及相关代理机构提供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申报的功能,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申报,对低风险人员快速通检、高风险人员严密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有效性。开发出入境管理口岸签证(注)网上申请备案管理系统,为出入境人员申办入境手续提供便利。

(10)会展商品通关申报系统。为会展代理企业提供展会和展品备案及核销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申报的功能,减少数据重复录入,简化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时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重庆市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重庆海关关长、重庆检验检疫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口岸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指导电子口岸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口岸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口岸办分管负责人担任。

重庆电子口岸中心负责电子口岸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前期以服务外包方式开发应用项目,条件成熟后设立公司,开展电子口岸运营维护、应用项目开发、品牌推广、客户服务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电子口岸建设,具体负责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开放数据接口,提出项目需求,完善配套系统,协助推广应用等。

(二)政策保障。

领导小组适时研究制定《重庆电子口岸管理办法》,指导电子口岸建设相关工作。口岸监管执法部门要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时推出促进电子口岸建设的配套政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优化作业流程,改造完善信息系统,确保与电子口岸有效对接。

(三)项目保障。

建立项目征集、筛选、立项、建设、验收、评估的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研究提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牵头组织实施,确保电子口岸项目持续建设,不断扩大、充实电子口岸服务功能。

(四)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口岸办单列电子口岸建设资金年度预算,通过整合各项市级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筹集资金,保障电子口岸建设前期设施设备投入和后期应用项目开发、系统运行维护的资金需要。电子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由市政府口岸办管理,专款专用。

五、考核奖励

制定评比考核办法,定期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电子口岸建设的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对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收集、整理、筛选建设项目,报送领导小组审定并分解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推进项目建设,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建设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附件:重庆电子口岸建设任务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31日       


附件 

重庆电子口岸建设任务表

(2012―2015年)

项目

名称

功  能  和  作  用

主要责任单位

完成

时间

1

建设实体平台

完成平台建设总体架构、业务模式、技术支撑和投资策略等规划论证;完成办公场地购置、基本装修、办公设备配置;完成电子口岸中心挂牌,进入实质性运作;完成硬件网络设备与基础软件购置及安装调试。

市政府口岸办

市财政局

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

2013年

5月

2

建设软件平台

完成电子口岸软件平台总体构建,完成电子口岸平台与各相关单位现有信息平台的技术链接,为项目应用搭建好技术通道;初步实现口岸相关单位核心业务的互联互通,基本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市政府口岸办

市财政局

市科委

2013年

10月

3

整合原EDI数据交换中心

评估原有设备价值,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划转至电子口岸中心;将原EDI数据交换中心上运行的通关信息查询系统、船舶检验管理信息系统等6个应用项目移植至电子口岸平台,并做进一步深化完善。

市政府口岸办

市外经贸委

2012年

12月

4

整合保税港信息系统

评估保税港区现有通关监管信息系统设施设备和应用项目价值,由市政府口岸办与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协商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整合至电子口岸中心。

市政府口岸办

市财政局

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

2012年

12月

5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应用项目

由重庆海关、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办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待电子口岸实体平台搭建完成、条件成熟时,报经市政府批准,由电子口岸承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并进行完善和运行维护。

市政府口岸办

重庆海关

市经济信息委

市商委

2013年

6月

6

特殊监管区信息管理系统

开发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统一的通关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特殊监管区之间的互联互通,特殊监管区与水、陆、空口岸之间的互联互通。

市政府口岸办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重庆保税港区管委会

西永微电园管委会

2014年

6月

7

“渝新欧”铁路通关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班列、货物、集装箱全程跟踪监管系统,建立沿线国家通关物流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沿线国家及境内跨关区联网监管与信息共享。

市政府口岸办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市经济信息委

中铁联集重庆分公司
渝新欧公司

2014年

6月

8

“沪渝川”大通关信息系统

依托沪渝川“大通关”协作机制,开发三省市通关监管、转关运输、仓储物流、水陆中转、水水中转等信息服务系统。

市政府口岸办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重庆海事局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

重庆机场集团

2014年

8月

9

报关报检系统

为进出口企业、代理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相关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功能,提高信息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减少企业重复录入,提高通关效率,保证报关、报检相关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联合执法水平。开发出入境管理口岸签证(注)网上申请备案管理系统,为出入境人员申办入境手续提供便利。

市政府口岸办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市公安局

2014年

12月

10

内河水运口岸船舶和货物管理系统

开发内河水运口岸船舶和货物的报关、报检、监管、查询等信息管理系统,简化企业申报手续,便利口岸监管部门风险分析和分类检验,方便企业查询相关信息,提高船舶通行效率,促进运输便利化。

市政府口岸办

市交委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重庆海事局

2014年

12月

11

舱单申报系统

为企业提供水运、空运、陆运等舱单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监管部门申报的功能,减少企业重复录入,降低数据差错率,提高数据一致性。

市政府口岸办

市交委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武警重庆边防总队

重庆机场集团

2015年

12月

12

加工贸易联网审批备案系统

为企业提供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数据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商务部门、海关申报的功能,实现商务部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数据与海关加工贸易备案及核销数据的共享和联网管理,简化审批、备案、通关流程,提高业务协同,有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市政府口岸办

市外经贸委

重庆海关

2015年

12月

13

多式联运信息系统

通过铁路、交通及相关运输单位的运单数据,以及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通关执法指令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优化运输工具和货物的调度,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实现多种运输工具联运无缝衔接,提高整体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市政府口岸办

市交委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2015年

12月

14

出入境人员联网监管系统

为出入境人员及相关代理提供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检验检疫、边检、海关等部门申报的功能,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申报,实现对低风险人员的快速通检、对高风险人员的严密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有效性。

市政府口岸办

市公安局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武警重庆边防总队

2015年

12月

15

会展商品通关申报系统

为会展代理企业提供展会和展品备案及核销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申报的功能,减少数据重复录入,简化通关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时间。

市政府口岸办

市商委

市外经贸委

重庆海关

重庆检验检疫局

2015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