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628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16-07-0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16〕126号 | 发布日期 : | 2016-07-08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1-00628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市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 2016-07-01 |
发布日期 : | 2016-07-08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16〕126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6〕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审批目录,依法动态更新调整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及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前置及后置审批事项作出新设、取消或变更等调整的,实施审批的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会同机构编制、法制部门审核后,对相关审批事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二、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金融关联产业以及涉及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产业的市场准入管理,把好准入关口,严防引发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等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法经实施审批的主管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办理工商登记;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经营活动,工商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注“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市场主体应向实施审批的主管部门申办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负面清单,并据此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行业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制度,防止空壳公司和产能过剩,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工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市场主体发放行业负面清单告知承诺书,明确行业经营要求、禁止性规定及法律后果、信用约束措施等,强化市场风险防控。
三、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强化信息互联共享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行政服务大厅、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将《意见》和我市《后置目录》明确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加快建设“先照后证”数据交换系统,实现工商登记与行政许可信息互联共享。工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市场主体未取得行政审批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实施审批的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工商部门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共享至“先照后证”数据交换系统,实施审批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根据职责做好行政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 项 | 审批部门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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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 市财政局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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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电营业许可 | 市经济信息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
本项行政许可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跨省级行政区域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需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 |
3 |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定点审批 | 市经济信息委 |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安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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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 市经济信息委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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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市教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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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审批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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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职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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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 市城乡建委 | 《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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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市城乡建委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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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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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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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工程勘察、劳务、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城乡建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含人防工程建设资质。 | |
13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等级评定 | 1.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交通运输部、市交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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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3.公路工程监理资质评定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4.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评定 | 《公路水运工程实验检测管理办法》 | ||||
14 | 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 | 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 |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
15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 市交委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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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 | 市农委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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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农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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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食用菌菌种、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1.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市农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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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草种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19 | 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审批 | 市农委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 |
20 | 畜禽原种场、祖代场、地方畜禽资源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市农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重庆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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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及渔业捕捞许可 | 1.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审批(核报市政府) | 市农委、区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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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渔业捕捞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法实施细则》 | ||||
22 | 出售、收购、利用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 | 1.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 | 农业部、市农委、区县(自治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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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收购、利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
23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市农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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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审批 | 市农委 | 《兽药管理条例》 | ||
25 | 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 商务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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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分支机构资格认定 | 1.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 | 市商委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 |
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分支机构资格认定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意见》 | ||||
27 |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 | 市外经贸委 |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 ||
28 |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市外经贸委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29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 市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重庆市消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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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假肢与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市民政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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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殡仪服务站建设审批 | 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 | 《殡葬管理条例》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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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机构资质审批 | 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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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 ||
34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 | 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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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 市国土房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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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国土房管局、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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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辐射安全许可 | 环境保护部、市环保局、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委托核发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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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市规划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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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市市政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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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河道采砂许可 | 1.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市水利局、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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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长江以外其他河道采砂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河道管理条例》 《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 | ||||
4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水利部、市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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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防雷工程资质审批 |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批 | 国家文物局、市文化委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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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含防火防雷防盗工程)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 ||||
3.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 ||||
43 | 放射诊疗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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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 市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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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 市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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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1.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 市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2.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
47 |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 | 市卫生计生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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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重庆市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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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 | 1.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审批 | 市卫生计生委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2.供精人工受精技术审批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 ||||
3.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审批 |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50 | 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1.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和婚前医学检查 | 市卫生计生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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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助产技术、节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政许可的通知》 | ||||
51 |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政许可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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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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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审批 | 市民族宗教委 | 《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 ||
5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质监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子项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
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3.泵生产许可证核发 | |||||
4.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生产许可证核发 | |||||
5.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核发 | |||||
6.汽车制动液生产许可证核发 | |||||
7.电热毯生产许可证核发 | |||||
8.化肥生产许可证核发 | |||||
9.人造板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1.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2.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
5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13.橡胶制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质监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子项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
14.助力车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5.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6.输水管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7.水文仪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8.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19.电力整流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20.电力调度通信设备生产许可证核发 | |||||
21.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
22.其他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 | |||||
55 | 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 | 市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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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市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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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 市质监局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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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许可 | 市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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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 市质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60 | 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监管总局、市安监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
61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监管总局、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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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国家林业局、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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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 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64 | 国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二、三类)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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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三类) | 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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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精神药品制剂生产审批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67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经营审批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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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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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医疗毒性药品收购、供应单位设立审批 | 1.医疗用毒性药品收购企业批准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2.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企业批准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3.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批准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70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71 | 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1.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2.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72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 | 1.煤矿建设项目核准 | 市煤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
2.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 |||||
3.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73 | 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 重庆煤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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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 | 1.设计单位资质审批 | 市园林局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
2.施工单位资质审批 | |||||
75 | 食盐批发许可 | 市盐务局 | 《食盐专营办法》 | ||
76 | 新设盐矿企业、开办制盐企业 | 市盐务局 | 《盐业管理条例》 《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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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 市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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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市气象局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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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市气象局、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气象条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区县扩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决定》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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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 | 重庆检验检疫局 | 《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法实施条例》 | ||
81 | 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审批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专利代理条例》 | ||
82 | 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 《船员条例》 《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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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 市科委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