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705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2-12-20 | 发布日期 : | 2012-12-20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城口县高燕乡设立高燕镇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2〕106号 | 有 效 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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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2-12-20 |
发布日期 : | 2012-12-20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城口县高燕乡设立高燕镇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2〕106号 |
渝府〔2012〕10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城口县高燕乡设立高燕镇的批复
城口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城口县高燕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城口府文〔2012〕40号)和《关于报送城口县高燕乡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报告》(城口府文〔2012〕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有利于加快城口县城整体建设,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同意撤销高燕乡,设立高燕镇。高燕镇的行政区域为原高燕乡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原高燕乡人民政府驻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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